水、电、气、供热水价市区自来水综合价格构成表 单位:元/吨 注:基本水价中含水资源费0.35元/吨。用水分类 基本水价城市附加污水处理费综合价格居民生活用水2.20.702.90普通行业用水2.620.181.103.90特殊行业用水8.360.641.1010.10电 居民照明用电价格0.5469元/千瓦时气一、燃气价格类 别 价格(元/立方米)天然气2.40管道液化气14.00二、管道燃气营业服务价格(一)管道燃气营业服务价格服务项目 单位服务价格(元)备 注退户费户2包括拆表(锁表)、办手续零星拆表费户5零星挂表费户10包括试压换燃气嘴只18含材料费、安装费。校表费只5含拆、装表费;经检,如表计量不准,不收费换表前阀个15因用户责任造成损坏者收费(含材料费、安装费)换表接头个7因用户责任造成损坏者收费(材料费、安装费)IC卡补卡费卡10非居民用户置换通气费M3/小时5按燃气表额定流量(M3/小时)计算(二)室内改管服务价格服务项目单位服务价格(元)备 注镀锌管Dg20(Dg15)1米以内30不足1米者,按1米计算;1米以上者(不含1米),每增加1米加20元;管件另收费管件(弯头、丝对、活节、管卡等)个3自备材料安装费户20指镀锌管1米及以下者。如1-3米者(不含1米,下同),加价10元;3米以上者,加价20元穿墙眼加套管个10含材料费室内管道拆除户150室内管道重新安装户450含燃气表及材料费(三)燃气热水器安装服务价格服务项目 单位服务价格(元)备 注安装费台150材料、设备自备;含烟道安装费拆除费台30供热一、集中供热价格芝罘区、莱山区:按建筑面积计费,每平方米24.50元,供热天数136天。二、集中供热服务价格(一)停、用热服务收费标准1、散热器拆、装费。用户办理停、用热手续,需由供热企业拆、装散热器的,安装、拆卸费分别为25元/组;实行分户控制,不需拆、装散热器的不收费。2、放水费。用户于11月1日至15日期间办理停、用热手续,需放供热系统内软化水的,放水费为15元/次;用户于11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办理停、用热手续,需放供热系统内热水的,放水费为30元/次。3、管网平衡调试费。用户于11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办理停、用热手续,需放水并进行管网平衡调试的,管网平衡调试费为50元/次;不需要放水的不收费。4、停热补偿。正式供暖开始后需以拆装散热器方式停、用热的用户,申请人需要承担在拆、装散热器期间单元其他用户的停热补偿,补偿标准按停热时间、需补偿用户的供热面积、分时段热费标准计算。如申请人能够提供由单元内其他住户签字认可,免于向供热企业提出拆、装散热器期间停热补偿要求书面证明的,不需承担停热补偿。(二)停、用热期间的供热费计算办法因供暖期内气温变化,热耗不同,在供暖期间办理停、用热手续的用户,热费按实际用热天数,实行分段计算。11月16日至11月30日、次年3月17日至3月31日,每日热费按供热期日平均热费的80%计算;12月1日至次年1月8日、2月8日至3月16日,每日热费按供热期日平均热费计算;1月9日至2月7日,每日热费按供热期日平均热费的120%计算。供热期日平均热费=供热期热费标准÷供热期天数(三)停、用热用户供热费结算办法用户已足额缴纳供热期热费的,申请办理停热手续时,供热企业在收取相关费用后,按实际供热天数结算供热费,余额同时退还用户。用户在供热期间申请办理用热手续的,供热企业按该用户实际供热开始日至供热期结束日收取供热费,不得要求用户缴纳整个供热期的热费。(四)欠费滞纳金标准用户超过规定期限未缴纳供热费的,供热企业可自供热之日起至实际缴费之日止,向用户每日收取不高于欠费额0.3‰的热费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