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汇票的主要疑点为:1. 两张汇票金额都很大,通过香港中间商而认识的我方出口商和国外进口商在对各自伙伴的资信、经营作风都不十分了解的情况下,通常是不会采用汇票方式办理结算的。国外进口商甘冒付款后货不到的风险委托银行开出两张大金额的汇票,这本身就有问题。2. 上述两张汇票在付款期限上自相矛盾。即期汇票(SIGHT ORDEMAND DRAFT)下,收款人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汇票到期日,而两张汇票都有“PAYING AGAINST THIS DEMAND DRAFT UPON MATURITY”这样的语句,且标明到期日,与出票日相差了60天,这是问题之一。另外,若说两张汇票是远期汇票,那么汇票上应注明“见票后固定时期付款”或“出票后固定时期付款” (PAY IN A CERTAIN PERIOD AFTER SIGHT OR PAY IN A CERTAIN PERIODAFTER ISSUE)。而这两张汇票在右上方,“DATEOF ISSUE”的下面直接标出一个“DATEOF MATURITY”而无“AT……DAYS AFTER SIGHT PAY TO……”或“AT……DAYS AFTER DATE OF THIS FIRSTEXCHANGE PAY TO……”的语句,这是问题之二。3. 两张汇票的出票人在美国,即付款项为美元,而付款人却在哥斯达黎加。美元的清算中心在纽约,世界各国发生的美元收付最终都要到纽约清算。既然美元汇票是由美国开出的,付款人通常的、合理的地点也应在美国。两张汇票在这一点上极不正常。为保证票据安全起见,有关单位和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防范伪造汇票欺诈:1. 收到汇票而不知晓汇票上记载的出票人、付款人详情的,应迅速行动致电该出票人或收款人,或出票人和收款人所在地的自设的分支机构,就汇票签发人和付款人的资信、规模、业务范围以及汇票的有关情况进行询问以判断汇票真伪。询问速度一定要快,并在询问前一定要告知持票人暂时等候,国际贸易中收到票据不等于收到现金,单纯一纸汇票,在无法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前,保证作用是很弱的,不要贸然以汇票为保证发运货物。收到汇票时应就汇票的纸质、印刷、文字、记载项目等方面进行仔细检查。若出现纸质过厚过薄与常见汇票用纸不一致、印刷不清楚、文字有明显错排、记载项目前后自相矛盾或不符合汇票要求规定时,应提起注意,请有关部门协助检验,以免上当受骗。此外,还要着重查看选择性条款的记载是否自相矛盾。2. 有些国家或者地区如尼日利亚、印度尼西亚、中国香港及其他一些小国家是伪造汇票的多发地区,常见的付款银行名称中往往包含“NIGERIA”、“INDONESIA”、“HONGKONG”等字样,收到这些伪造汇票多发地区寄来的汇票时尤其要当心。收到这类汇票,除要严格按程序查询出票人或付款人外,还可从以往案例中总结出经验来判断常见的欺诈手段:尼日利亚伪造汇票金额不大,且同时寄发各公司的汇票号码也完全相同,并在背面都印有“凭空运提单及票据办理托收”;印度尼西亚伪造票据面额较大,且付款行多为不出名的小银行。3. 许多业务人员对票据签发、流通转让方面的知识不了解也是造成诈骗分子得逞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不了解票据的情况下。以为收到票据就等于收妥货款,贸然发货,往往落得货、款两空。因此,应加强对银行结算人员和有关贸易业务人员的票据知识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正常汇票的格式、记载项目、汇票的不同种类以及汇票伪造的常见形式如何鉴别,一旦怀疑是伪票后,该采取何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