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事故(如脱轨、相撞等)造成车内人员死亡或行人死亡的由铁路部门承担全部版责任,而卧轨、抢权道或在轨道上嬉戏等劣性行为造成人员死亡的由死者承担全部责任,在非行车事故下被撞人患有精神病的,铁路运输部门依据无责条款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