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一则“章丘地铁要开始建设了吗,安莉芳路地铁站牌已经到了”的留言和一张运送安莉芳路站的地铁站牌的照片在网上传开。
站牌和现有济南地铁站牌,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安莉芳路站”字样旁,还有“宝能城”字样,明显系楼盘为吸引购房者而私自建设。此外,该项目售楼处沙盘区位图上同样有明显的地铁站标注。据悉,当地有关部门已对其进行处罚。
虚假房地产广告,主要靠地方行政处罚。但是这些处罚,与开发商可能获得的好处,并不成比例。比如这次济南的假冒地铁站牌,开发商的整改报告,诡辩称“始终整体全部遮挡,我司未曾对外展示宣传”,然后宣布“已拆除完毕”。当地有关部门表态“已处罚”,具体如何处罚却语焉不详。
(1)广告法规划中的地铁可以写吗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问题:
根据《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2019年5月,济南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活动的通知》,也明确不得利用规划或在建中的学校、地铁作为楼盘卖点作误导宣传。
但该楼盘,不仅在售楼处和销售说辞上突出地铁元素,更是直接私设了假冒的地铁站牌,一不小心还闹到了举国皆知的地步。
拿什么处罚虚假房地产广告,确实是个问题。除了“谆谆教导”购房者要增强对房地产广告的鉴别能力,或许更该考虑如何赋予消费者更多维权便利,建立类似惩罚性赔偿的法律制度,以市场的力量严打虚假房地产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