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铁路劳工历史
时间:2024-12-14 05:38:10
答案

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在1885年(光绪11年)完成之后,加拿大不再需要华人劳工。所以在同年,加拿大政府开始向进入加拿大的华人收取50加元的人头税。因为$50的人头税没有有效地阻止华人进入加拿大,联邦政府在1900年(光绪26年)将人头税增加到$100,而在1904年 (光绪30年)增加到收取$500(相当于2003年的8000加元)。因为$500的人头税仍未能彻底地阻止华人进入加拿大,加拿大政府在1923年(民国12年)7月1日通过《1923年华人移民法案》(又称为排华法)。法案规定:除了商人,外交官员,留学生,和特别个案以外,禁止华人进入加拿大境内。此外,在排华法生效前进入加拿大的华人要向他们的地区当局报到,并且他们每次离开加拿大的时候,最多可以逗留在境外两年。人头税的收据。这张收据是在1918年8月2日,由加拿大内务部的发出的。在1918年,华人须缴交500加元才能进入加拿大。直至到战后,加拿大的华人社区仍是一个单身男子社会,因为当时的中国家庭难以筹措那麽多钱送他们的女儿去加拿大。而且,由于当时大多数华人大都不能够说流利的英语,他们躲避在唐人街。鉴于当时的反华情绪变得太过激烈,加拿大的华人开始了向东定居。由于当时的加拿大已经有很多条例禁止华人从事多个行业,华人只可以做白人不愿意从事的工作,例如洗衣店和三文鱼加工。卑诗省在1872年(同治11年)通过了“卑诗省选民资格法案”(但在1875年(光绪2年)才执行),剥夺华人的省选投票权。因为联邦大选的选民名单是从省选的名单来的,卑诗省的华人被完全剥夺了选举权。面对各种反华情绪,在加华商创办了中华会馆。第一间中华会馆于1885年(光绪11年)在维多利亚开馆,而温哥华的是在1895年(光绪21年)。住在这两个地区的华人必须成为中华会馆会员。中华会馆的工作包括在法律纠纷中代表华人会员的利益和运送去世会员的遗体返回中国。加拿大在1939年(民国28年)9月10日加入第二次世界大战。在加华人对加拿大的战事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中华会馆要求全体会员购买加拿大和中华民国的战时债券。有些华人还加入加拿大军队。可是,当时的政客不愿意派华人上阵,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想在战后给华人公民权。但在1942年(民国31年)2月15日,日军占领马来亚并俘虏了10万英军。加拿大政府在1944年(民国33年)派了一批华裔加军到马来亚。他们的任务是要训练当地的抗日游击队和作为间谍,为盟国打听情报。但是在1944年(民国33年),二战的结果实际上已成定局,所以华人间谍对于二战的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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