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于2001年5月日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和《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经营管理委托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投公司拟将其授权经营管理的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21837万股国家股(占凌桥股份34307万股的63.65%)划转给本公司,有关报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在有关部门正式批准上述股权划转事宜之前,城投公司与本公司先行签署国家股股权托管协议,由本公司受托管理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21837万股国家股。 三、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凌桥股份21837万股国家股(占凌桥股份总股本的63.65%),成为凌桥股份的控股股东。 四、本公司是由久事公司和城投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8日,隶属于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综合开发经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2001)13号文批准,公司是上海市政府对轨道交通的出资代表,作为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的市级投资主体,承担上海市政府在轨道交通领域的投融资职能。公司注册资本为260亿元人民币,其中:上海久事公司出资156亿元,占60%;城投公司出资104亿元,占40%。 五、本公司及关联人、以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均未买卖凌桥股份已流通股份。 六、本公司承诺在三年内不转让、不质押本次划入的凌桥股份63.65%的国家股股权。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签订的《股权划转协议》; 2、本公司与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签订的《国家股经营管理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