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发布通报,称常某某系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聘用员工。该员工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在公安部门查实通报当日,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依规对其进行解聘。
常某某,男,56岁,成都本市人。成都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常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所以我支持常某某公司的做法,如果它不这么做,还留常某某在公司,如果我应聘的话,绝不去贵公司。
5月29日,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发布通报,称常某某系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聘用员工。该员工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在公安部门查实通报当日,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依规对其进行解聘。
常某某,男,56岁,成都本市人。成都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常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所以我支持常某某公司的做法,如果它不这么做,还留常某某在公司,如果我应聘的话,绝不去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