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直属单位
时间:2024-12-11 02:36:38
答案

(一)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监督检查队负责对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并依法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活动,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对审核、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项目办理规划开工验线、竣工验收工作,依法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灰线复验结论单和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2、负责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对违法进行建设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个人依法立案调查、查勘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3、负责对在行使监督检查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4、负责处理监督检查工作职责范围以内的人民来信来访;5、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内除“四个妨碍”以外的违法建筑的拆除。6、负责实施区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或核发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土地核验工作;受市土地管理部门委托实施土地核验工作;对各类建设用地进行监督检查;7、承接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二)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档案信息中心1、负责全局档案的收缴、利用和集中统一管理;2、收缴和管理全区区属发照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并给予业务指导;3、收缴和管理全区土地(用地和地籍)档案;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设计所1、负责编制本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2、负责编制本区范围内地块建设的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3、参与编制各项专业系统规划的综合平衡;4、承接指令性以外委托的规划编制设计与咨询业务;5、负责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四)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所1、开展辖区内规划土地行政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规划土地管理的政策和法规;2、负责地籍基础管理工作,参与各类土地调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参与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3、协助开展建设用地前期征询,负责建设用地(带征地、临时用地等)批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的查处工作。4、负责实施国有土地地租的征收工作;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五)上海市普陀区建设用地事务所1、负责本区国家建设项目征收集体土地费用包干以及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补偿协调等管理工作;2、负责征收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本区集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费;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六)上海市普陀区土地测绘所1、承担本区范围内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专项调查任务;2、具体实施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3、配合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开展建设用地勘测定界;4、具体实施行政界线勘定工作;5、具体实施土地面积分摊工作;6、根据上级要求参与开展其他土地调查任务。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的直属单位-第1张-交通-答答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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